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密切广西、广东、海南三省区海上执法协作,5月15—19日,三省区海洋执法队伍联合在北部湾海域开展为期一周的海洋综合执法联合行动。
行动共出动执法船艇75艘次,执法人员756人次,实施海底光缆巡护,查获违反休渔规定船舶34艘,其中移交海警部门实施“刑行衔接”1艘,严厉打击海上各类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伏季休渔期三省区交界海域秩序。
15日8时,三省区执法船艇编队在广东湛江流沙港外锚泊集结。举行联合执法启动仪式后,执法船编队从流沙海域出发,沿三省区北部湾交界海域开展编队巡航。18日,广西、广东在北部湾粤桂交界海域开展联合执法,广西北海(合浦)、广东湛江(雷州、遂溪、廉江)执法力量参与行动。在三省区海上联合执法指挥部的指挥下,粤桂琼交界海域毗邻市县执法队伍密切协作,相互保持执法联络,及时通报各自执法情况,根据海上执法情况提供支援,联合组织“封港查船”和海上巡查,分别在北部湾海域查获涉嫌违法船舶14艘、徐闻—琼州海峡海域查获涉嫌违法船舶16艘。
2020年6月,《粤桂琼海洋综合执法监管协作协议》签署。3年来共组织琼州海峡至北部湾海上联合行动12次。今年广东省商广西、海南两省区制定了2023年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周密部署今年海上行动,对密切海上日常执法协作作出了具体安排,进一步深化了海洋执法协作。(记者 袁琳 通讯员 杨晓佼 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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