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印发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南宁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统筹部署2023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着力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地质环境。
据《方案》预测,2023年南宁市地质灾害发育呈总体偏多、局部持平的趋势,4月和8月是我市202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广泛,横州市、上林县、隆安县、马山县、宾阳县和武鸣区、兴宁区、西乡塘区、青秀区为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县(市、区),全市共划定18处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风险区和30处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
《方案》明确,2023年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是通过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通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应用源头管控减少灾害发生,通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通过监测预警设备安装与数据共享推进地质灾害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高效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方案》还强调,各级政府是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自然资源部门为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发改、住建、交通、水利、教育、旅游等各部门负责其行业主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政府各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全力做好今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记者 杨盛 通讯员 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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