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明确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目标路径

时间:2022-12-23来源 : 央广网作者 : 罗兰 黄尚宁 付丹峰

近日,广西印发《关于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和2024年底,自治区级以上产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按“标准地”供应比例分别不低于40%和70%;自2025年起,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原则上全部按“标准地”供应。

广西首宗“标准地”一期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央广网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供图)

《意见》明确,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实施范围是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广西将通过开展“标准地”区域评估和普查、构建“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等六大重点任务,全面简化、优化工业项目用地审批程序,促进土地要素精准高效配置,促进工业项目快落地、早达产。

《意见》提出,创新“标准地”弹性供应方式,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创新“标准地”混合供应方式,鼓励工业项目“标准地”与研发、办公、商服等功能用途互利的用地混合供应,共享服务设施;创新“标准地”竞价供应方式,鼓励企业通过竞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竞买项目用地。

以“标准地”供应的广西国轩电池生产有限公司电池生产基地涂布线。(央广网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供图)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创新“标准地”立体供应方式,综合确定地上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件及控制指标并纳入供地方案,实现地上地表地下“立体供应”;支持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供应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用地。

以“标准地”供应的广西国轩电池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线。(央广网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供图)

据了解,广西于2019年在柳州市开展了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扩展到南宁、桂林、钦州、贵港、百色五市,重点在区域评估、控制指标、出让履约、审批报建、全程监管五大方面开展试点探索,为全面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记者 罗兰 通讯员 黄尚宁 付丹峰)

(责任编辑:曹洋)
文化旅游 Cultural Tourism
文旅东盟 Guangxi & ASE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