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多措并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7月30日在南宁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情况及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工作成效。该法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

发布会现场。(广西发布供图)
自治区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振林介绍,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法律贯彻落实工作,联合多部门印发专项工作方案,细化16项具体举措,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八桂大地落实落地落细。广西将法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推进各级各类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自治区民宗委组建了由41位专家学者组成的专题宣讲队伍,部署开展100场专题宣讲活动,推动法律进边境、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会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让法律精神深入人心。
李振林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模范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探索形成丰富的实践成果,为贯彻实施该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党的领导方面,广西将自治区民族工委升格为自治区党委民族工委,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十五五”规划纲要专章部署相关工作,为法律实施提供了坚实政治基础。在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方面,广西在全区19家高校和研究机构共建研究基地,连续举办两届边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论坛,成功承办2026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分论坛。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何世恰、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班宁、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高慧渊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沈丽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