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成效显著
4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有关情况。
近年来,广西聚焦国家种业振兴、粮食安全与广西现代特色农业强区工作,加强顶层设计,构建以法律规则为引领,司法执法协同共治的全流程、全方位、全链条广西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为广西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发布会现场。(唐志强 摄)
截至目前,广西已建成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8处,国家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2处。完成全广西第一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工作,登记种质资源1.85万余份。完成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确认全广西涉及中药资源物种7542种,其中药用植物6354种。“十四五”期间,广西共审定授权农业植物新品种613个,林草植物新品种129个。
植物新品种权是种业创新成果的直接体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是激励种业科技创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广西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审判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格保护品种权人利益。运用多元解纷机制依法调解“钦果9号”百香果植物新品种权、“天贵糯932”等玉米品种繁殖材料等系列纠纷,有效保护品种权人与品种推广企业的利益;妥善审理“三红蜜柚”“砂糖灯笼橘”“多优26”玉米等植物新品种权纠纷,准确界定合法自繁自用与侵权生产销售行为,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活动,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依托DNA指纹技术强化品种真实性鉴定,深化品种权益保护;林业部门严格种苗质量监管,通过开发“广西种苗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种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商标、地理标志侵权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中医药管理部门健全道地药材种苗标准体系,围绕桂十味等广西道地药材,制定覆盖良种繁育、组培苗生产、种质资源描述、种植采收全链条技术标准,以标准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推动广西种业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实现产业价值升级。
“十四五”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科院完成品种权转让许可196项,转化金额共计6721.2万元。其中“桂芒一号”品种权累计转化金额达260.1万元;桂果蔗系列品种使用权转让金额达1500万元,推动桂果蔗系列品种在全国种植面积超40万亩。广西林科院香花油茶系列新品种(良种)品种权转让金额达1000万元,助力广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9月,在第22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上,自治区高级法院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推出广西知识产权数智化协同保护机制,首创“侵权风险测评+纠纷多元化解+质量技术赋能”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为面向东盟开放,加强种业知识产权跨境合作,提供优质的法律与司法服务保障。(唐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