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护航绿色发展 2024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8353件
6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会,通报2024年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和近五年广西红树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
发布会现场。(林艺 摄)
会上介绍,全区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环境公共利益,2024年,全区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353件。其中,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380件,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污染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审结环境资源民事案件3528件,妥善审理影响老百姓生活的恶臭、噪声、油烟等“家门口”环境纠纷案件,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445件,支持监督行政机关及时履行环境资源监管职责,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
为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全区法院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广西建设,助推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的绿色建设。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为平陆运河、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严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违法犯罪,依法审结非法排放、处置污水废水等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3件,破坏资源犯罪案件4件。融入生态环境治理格局,广西法院“探索‘林(田、河、湖)长制’与‘法官进网格’紧密结合,建立联合巡查机制,汇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3)》。
立足自然资源禀赋,全区法院加强河流、海洋、红树林、森林、陆地野生动物、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力度,努力推动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优势。漓江流域10个基层法院联合签署《漓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广东、福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携手建立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贺州市法院联合多家单位共建鳄蜥司法保护协作中心,全力打造“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综合体。
坚持创新工作机制,全区法院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提升环境资源保护司法效能。优化审判体制机制,全区中、基层法院通过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等形式,基本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探索多元解纷机制,柳州、防城港、贺州、崇左等地法院依托地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特点,加强人民法庭或者巡回办案点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审判信息化建设,桂林市法院依托“数字漓江—智慧执法司法”平台,建立以“大数据库”为基础的“数字漓江”法院平台。
此外,会上发布《广西红树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2020年-2024年)》。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全区法院共审结涉红树林一审案件44件。防城港市法院在审理涉及海堤整治创新示范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助力国家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助力修复海岸线3200米及红树林面积1公顷。在司法保护的持续护航下,2024年,广西沿海三市强化监管、项目引领、科学修复,营造红树林面积266.02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面积904公顷,提前一年完成红树林营造任务。(宁金阳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