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缩略图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首页> 壮美广西>

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2025-05-30 16:40

来源:中国网广西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5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当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有关情况。

image.png

新闻发布会现场。(广西人大新闻信息中心供图)

据介绍,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民生工程。

条例自2003年施行至今,历经2004年、2010年两次修改,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党和国家对法律援助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施行,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程序,明确法律援助的保障措施等内容。在这一背景下,我区条例部分条款已与上位法、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要求不相适应,实践中法律援助工作也面临着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便民措施不健全、案件质量不高、工作保障不充分等问题,已经滞后于推动我区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及时修订条例,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完善法律援助程序、强化法律援助保障、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以立法形式总结固化法律援助工作改革经验成果,使条例符合上位法的具体规定、适应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形势,对于维护法治统一、解决法律援助工作实际问题和困难,十分必要和迫切。

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由自治区司法厅起草,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6日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11月底,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一审后,法制工作委员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对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今年4月24日,法制委员会对修订草案进行审议,形成了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5月27日,修订草案提请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并于5月29日表决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修订后分为总则、形式和范围、程序和实施、保障和监督、附则五章,共三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各方职责、鼓励社会参与,凝聚法律援助工作合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放宽申请条件限制,拓展法律援助广度;优化申请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保障当事人更便利地获得法律援助;强化服务保障、注重质量监管,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提质增效。

条例的修订,对进一步推动我区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沈丽丽)

【责任编辑:曹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