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6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等相关情况。
发布会上,发布人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等相关情况(唐志强摄)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黎君君介绍,《条例》全文共八章四十六条,就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患者的照护和康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和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和明确。一是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二是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心理健康促进与服务机制,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三是规范精神障碍诊疗活动。四是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与管理。五是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和管理。六是多措并举提升我区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水平。
《条例》的出台具有创新性的具体规定。一是实行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精神科基本药物免费制度。二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资助。三是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履行监护职责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给予补助。四是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经费保障,保障公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强制医疗场所的建设,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
《条例》第二十三条要求政府培育和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多元化康复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扶持力度。
目前,广西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有两个方面,即精神卫生福利医院的院内精神康复服务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2021年以来,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等地的5个精神卫生福利医院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在为1.1万名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集中救治、救助、护理、照料的同时,进行精神康复服务,让他们平平安安康复出院。
2021年以来,广西筹集资金5423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18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200多名服务人员,在全区73个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为1.5万名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开展预防、治疗、康复、心理疏导以及融入社会等服务,患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极大地缓解他们精神痛苦,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近年来,广西不断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大病保险制度等为补充,医疗救助制度为托底保障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包括精神障碍患者在内的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一是调整优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落地实施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3088个西药和中成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包括氯丙嗪、奥氮平、阿普唑仑等抗精神病、抗焦虑和抗抑郁类药品。将13320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覆盖精神科相关量表检查、行为观察和治疗等精神心理卫生类项目。
二是优化精神疾病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政策。2022年进一步规范病种分类管理,统一将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等6种精神疾病纳入我区严重精神障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门诊相关就医费用按规定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同时,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特殊慢性病起付线由原来的20元/月和100元/月予以取消,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依从性。
三是优化精神病患者就医三重保障政策。属于特困对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享受最高100%的参保补助,参加居民医保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享受90%的报销比例;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90%,医疗救助比例最高可达100%,年度救助限额最高可达6万元,医疗救助倾斜救助年度限额可达10万元。
下一步,广西将在《条例》的指引下,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在服务质量下功夫,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服务。(唐志强 沈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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