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一日《南宁市扬美古镇保护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古镇保护法治化 文旅发展规范化

时间:2022-05-06来源 : 广西日报作者 : 沈程

扬美古镇里的古街古巷。

5月1日起,《南宁市扬美古镇保护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的扬美古镇进入了法治化保护管理新阶段。4月29日,记者从《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对古镇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管理利用等作出了相应规范,其中就如何保护和开发利用古镇,带动当地文旅产业发展成为关注的焦点。

今年“五一”假期是《条例》施行的首个小长假,扬美古镇累计接待游客1.3万人次,迎来了观光游玩的热潮。当前,该古镇各方正根据《条例》有序开展相关保护开发工作,游客在体验古镇历史文化的同时也感受到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的魅力。

千年古镇立法规

青砖墙、石板路、老码头……始建于宋代的扬美古镇已有千年的历史,古街、古巷、古宅、古树吸引着游客不时驻足拍照。

记者走访了解到,古镇里古建筑和传统民居自然老化、损毁、倒塌等现象十分普遍,古镇内随意拆除古建筑、违规建设等情况时有发生。据统计,目前古镇古建筑剩余200多处,古迹毁坏严重,古镇保护的形势日益严峻。为此,新出台的《条例》对古镇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保护作出了严格规定,对于这些区内不符合保护规划的非历史建筑,应当逐步实施改造或依法拆除;明确保护范围禁止行为,如严禁擅自新建建筑物、严禁焚烧沥青破坏环境卫生或者公共设施等等。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如斯表示,制定出台《条例》就是以古镇保护管理为依托,以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为要义,以平衡好保护和利用关系为导向,造就更浓厚的历史文化保护氛围、更优美的人居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这是南宁市以小切口为着力点,精细化推进立法的再次探索,既是为扬美古镇的保护管理寻找良方,也是为南宁市的历史文化保护立法方向奠定基调,探索新路。”周如斯说。

各方出力护古镇

古镇的有效保护和健康发展不仅需要各级政府的保障支持,更需要社会各方齐出力。因此,《条例》构建了政府“3+1+N”管理体系,提出要将保护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有效规范相关保护对象“由谁保护、如何保护”的问题。

《条例》明确要重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古镇保护工作,教育、引导村民按照古镇保护要求,保护和合理使用古镇街巷、历史建筑等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如将古镇保护的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新乡贤理事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古镇保护等。

“为更好地推广《条例》,我们当地村民积极配合开展宣传,同时维护好古镇环境,让来旅游的游客感受到干净整洁的村容村貌。”江南区江西镇扬美村村民梁渊说,《条例》的出台将会逐步提高村民的保护意识,帮助大家更仔细、更规范地爱护历史文化建筑。目前,扬美古镇在实施保护和提升工程方面总投入已超过2.5亿元,共完成了10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修缮和31栋古建筑和民居的修缮改造。

文旅融合促发展

《条例》既对古镇加强管理和保护,又对古镇旅游进行了引导和合理安排。如提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的土地、房屋等资源,发展具有扬美文化旅游特色的产业,可设立传统手工作坊、经营民宿、举办传统节庆活动等。

“五一”期间,古镇金马街好不热闹。当地村民拿出自家种养、制作的扬美特产、小吃向游客热情兜售,一时间古镇中央大街熙熙攘攘、车水马龙。“好多村民学会了制作扬美特产、小吃后,都开店做起了生意。”扬美村致富带头人、梅菜制作技艺传承人梁彩丽表示,《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古镇发展旅游产业,同时也会引导更多村民发展特色产业,让古镇更美民更富。

“古镇以旅游产业发展为主,辅以小手工业、特产类加工,带动农业、手工业等产业发展。”江南区文广体旅局局长唐柳青表示,我们将鼓励在古镇保护范围内开展民间工艺品交易等各项活动,合理利用古镇资源发展经济,在符合古镇保护规划的前提下,对历史建筑实行统一利用。

“当前,扬美古镇正充分发挥古镇的历史文化价值,打造全国古镇知名品牌。”江南区区长尹平表示,通过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对古镇进行保护和开发,推进扬美特色小镇建设,打造文旅产业领头羊,加快推进江南区文旅商融合高质量发展。(记者 沈程)

(编辑:郑友  责任编辑:黄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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