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江碧水看治理绿波绕城润家园
——我市全力以赴交出一份优秀“生态卷”
南宁市坚持治水、建城、为民,全力保护水环境。图为百里秀美邕江。记者 黄维业 摄
进入水环境质量排名榜前30,排在全国33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24名、省会城市第2名;
进入水环境质量改善榜前30,排在全国33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22名、省会城市第1名。
1月31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21年全国地表水水质成绩单,2021年1—12月,南宁市进入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双红榜”。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各监测断面均达到或优于水质目标要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实现100%;在国家考核断面数量翻倍的情况下,主要流域二类以上水质占比达到100%,连续三年实现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优。市境内主要流域保持“二类水入境、二类水出境”;2021年1月南宁市地表水水质首次上榜全国前30,连续12个月跻身全国水质考核“红榜”,全年排名保持省会城市前2名。
近年来,南宁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碧水保卫战,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水平逐年提升,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21年,因水而兴、水城相依的南宁,用好水资源,做足水文章,交出了一份优秀“生态卷”。
创新体制机制 “一把手工程”把稳治水方向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以贯彻落实河长制为抓手,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巡河,各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湖)14.89万人次、督查检查116次,南宁市自查自纠“四乱”台账问题销号率100%。市生态环保委办印发各类水污染防治通知、通报、督办共计27份,针对南宁市主要流域开展执法检查,立案处罚28件,处罚金额511.59万元。
2021年,市生态环保委办制定印发《南宁市水污染防治2021年度工作计划》,将流域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水功能区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等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实施考评,在全区各设区市中率先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地表水水质排名和黑臭水体水质排名,各单位治水任务完成情况赋以大权重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形成“市主导、县区负责、部门统筹、企业挑重担”的治理格局。2021年南宁市黑臭水体治理经验入选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典型案例,那考河PPP项目荣获国家发改委绿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典型案例,朝阳溪流域治理项目入选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案例集》。创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成效初显。
健全预警制度 “水质侦察兵”精准溯源治污
在原有2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全市境内流域增建运行27座市级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主要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格全覆盖。建立“日通报、旬分析、月预报”的水质预报制度,引入微信机器人实现水质数据手机实时可查,2021年累计发布地表水水质预报12份、预警27次,编制黑臭水体水质监测简报18份,排查交办52个水生态环境问题至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此外,与上下游的百色、崇左、贵港、来宾等城市签订《跨市江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合作备忘录》,持续深化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水污染联防联控。全市治水管水人切实做到“水质数据随时掌握、污染源情况心中有数、整治办法精准有效”。
抓污染源削减,打好“组合拳”持续控污减量。对工业企业监管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全市承接工业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制定“一厂一策”方案,全市16个工业园区废水全部实现工业污水集中处理。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1年新建仙葫污水处理厂、武鸣城南污水处理厂,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17.54公里,雨污管网清淤修复45.8公里,打通市政道路雨污水断头管50处。2021年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2.46%,较去年增长18.86%。推动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出台畜禽养殖禁养区排查整治方案,对14家禁养及限养区内规模养殖场进行清理整治,整治八尺江流域157家、清水河流域12家养殖场(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0份。截至目前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2.72%,其中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100%。
生态治理没有暂停键。南宁市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系统治理和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落实“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主线,深化流域综合整治,加强黑臭水体长效治理,保障饮用水源水安全,切实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记者 杨盛 通讯员 农姁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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